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兰溪市人民医院医共体就游埠院区放射机房辐射防护装饰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兰溪市人民医院医共体游埠院区放射机房辐射防护装饰改造工程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 |
1 | 兰溪市人民医院医共体游埠院区放射机房辐射防护装饰改造工程 | 1项 | 136544元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防护工程设计与施工;
3.为保证项目实施过程正规性的要求,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医用防辐射施工资质;
4.为保证项目实施过程的专业要求,投标人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
5.提供医用防辐射施工业绩一个;
6.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次项目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六、招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4月6日起至2022年4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相关报名材料发送至lxsrmyycgzx@163.com邮箱,或至兰溪市人民医院采购中心(1-4-015)进行报名。
2.开标时间:电话通知(视疫情而定)
因疫情防控要求,参与投标单位(每单位参加现场开标最多出席2位人员)在现场投标确认时须持 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或四码合一的金华防疫码),并遵守本院的新冠疫情防控要求。
七、招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与安全生产许可证、医用防辐射施工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及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医用防辐射施工业绩一个(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联系人:宋先生、徐先生 联系电话:0579-88669050
质疑受理联系:医院监察室 质疑联系电话:0579-88669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