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兰溪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格栅提升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兰溪市人民医院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就兰溪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格栅提升改造工程进行院内自主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2021]591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主公开招标
标项 | 标项内容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1 | 污水处理站格栅提升改造工程 | 项 | 1 | 196000元 | 本项目为污水处理站格栅提升改造工程采购,包含了产品的供货、安装、验收及免费质保期内售后维保服务等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对本项目具有良好履约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将报名资料以扫描件邮箱(lxsrmyycgzx@163.com)发送(若选用快递方式,请将标书费用的支付凭证一并寄送,快递只接受顺丰。报名资料须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地址)
2、报名地址:兰溪市人民医院采购中心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4月30日下午17时
七、投标地址:兰溪市人民医院物资采购中心
八、开标时间:2021年5月11日上午9时
九、开标地址:兰溪市人民医院门诊四楼询标室
十、其他事项:
1、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报名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
2、本项目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发出后的第 6 个工作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3、投标人领取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1)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1、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0579-88669050
2、质疑受理联系:医院监察室 质疑联系电话:0579-88669028
3、地址:兰溪市西山路13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