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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数字影像服务收费的通知

来源 : 兰溪市人民医院        发布日期 : 2021/10/26 16:32:51

各位病友:

“数字影像服务”是指在完成CT、核磁共振、X线扫描后,通过短信链接或二维码等方式可以不限次数的浏览或下载原始图像,以方便查询和保存的服务。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核定数字影像服务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价医〔2018〕115号)、《兰溪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同意收取数字影像服务费的批复》(兰医保2021〕14号)文件规定,于2021年9月21日开始收取数字影像服务费,20元/次,数字影像服务期:门诊15年、住院30年。该费用实行自愿原则,由患者主动申请,自由选择。

 

 

兰溪市人民医院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