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兰溪市人民医院关于执行法定假日、双休日挂号诊查费标准的通知
各位病友:
我院根据《关于公布实施兰溪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药价格调整方案的通知》(兰发改〔2012〕152号)、《关于调整我市县级公立医院儿童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兰发改〔2017〕33号)的规定,同时结合本院实际,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法定假日、双休日普通门诊诊查费调整为11元/次;儿科法定假日、双休日普通门诊诊查费调整为21元/次。法定假日以国务院公布的调休日期为准。
特此通知!
兰溪市人民医院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