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食堂服务质量,满足职工和病人的需求,经我院院部研究决定,以招标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招聘合法经营、资质信誉好、业绩优良的餐饮企业经营医院职工和病员食堂。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兰溪市人民医院食堂委托经营管理
标段一 |
兰溪市人民医院溪西院区食堂 |
标段二 |
兰溪市人民医院城东院区食堂 |
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须具有经工商注册、年度审核合格的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企业。
在餐饮服务行业享有良好的声誉,近3年来没有违规违纪记录及未发生过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具有服务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服务的经历与业绩,请提供经营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有一支稳定的餐饮服务管理团队,包括具有持有厨师证厨师队伍,具有餐饮经理资格证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目前在本院服务的承包者视为合格投标人。
投标须知 :
各投标报名商只能参加两个标段中其中的一个。
必须达到医院治疗饮食病人管理规范所有相关规定的要求。
病员食堂治疗膳厨师、配餐员须经培训,持证上岗。
中标人必须积极配合院方完成治疗膳食订餐率指标。
职工食堂必须凭员工卡就餐,食堂工作人员不得收取现金。
中标人必须给病人提供自行加热饭菜区。
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 5月26 日——2017年6月2 日
地点:兰溪市人民医院总务科
联系人:徐正林 联系电话:0579—88669909
投标前,参投标报名商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未中标者,招标结束后退回,中标者即转为履约保证金,否则谢绝参与投标。
本次招标由兰溪市人民医院组织评委进行综合评标,评标时间及评标地点另行通知。
兰溪市人民医院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