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医院动态> 通知公告> 医院文化> 行风建设>

兰溪市人民医院医共体柏社院区放射机房 辐射防护装饰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 : 兰溪市人民医院        发布日期 : 2019/7/12 0: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兰溪市人民医院医共体就柏社院区放射机房辐射防护改造工程装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兰溪市人民医院医共体柏社院区放射机房辐射防护装饰改造工程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

1

DR放射机房辐射防护装饰改造

1批

80000.00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 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防护工程设计与施工;

3.为保证项目实施过程正规性的要求,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医用防辐射施工资质;

4.为保证项目实施过程的专业要求,投标人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

5.提供医用防辐射施工业绩一个;

6.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次项目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六、招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07月15日至2019年07月19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1:00时,下午14:00-17:00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兰溪市人民医院医共体综合保障中心后勤保障科(兰溪市西山路1359号门诊医技四楼)

七、招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与安全生产许可证、医用防辐射施工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及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医用防辐射施工业绩一个(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复印件及原件)。

注: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

2.投标人应于2019年07月19日下午17点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交至金华银行兰溪溪西支行,

帐号0188992362111222010,户名:兰溪市人民医院医共体(柏社院区)。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退回,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即转为履约保证金。不交纳保证金者谢绝参与投标。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9年07月26日下午14点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兰溪市人民医院医共体办公室(兰溪市人民医院门诊医技四楼小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07月26日下午14点00分在门诊医技四楼小会议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公告地址:兰溪市人民医院官网

十二、业务咨询:

招标单位:兰溪市人民医院医共体

联系人:施先生  徐先生   联系电话:0579-88669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