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院病人营养餐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位患者及家属:
为方便患者就餐,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我院计划为住院患者提供统一订餐及配送服务。由营养科制定菜谱,食堂统一制作并配送。
参考上级医院收费标准,现拟定营养餐收费标准如下:
早餐:4元
中餐:10元(一荤两素)
晚餐:10元(一荤两素)
订餐服务为自费项目,有患者自愿选择。
兰溪市人民医院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