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兰溪市人民医院灭火器招标公告
一、招标单位:兰溪市人民医院。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名称:灭火器采购项目
四、项目内容及数量:
品名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手提干粉灭火器 |
4kg |
瓶 |
770 |
五、响应人资格:
1、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为获得工商行政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有能经营灭火器的生产厂商或销售商并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能力。
3、生产企业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4、必须通过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
5、具备提供以上产品的供货能力及安装能力。
6、在兰溪市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如投标人非兰溪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则需提供该公司在兰溪市驻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文件并书面承诺能提供长期服务)。
六、投标须递交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盖章)。
2、消防灭火器合法经销商或代理商资格证书(生产厂家可不提供)复印件。
3、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等)。
4、第一次报价表。
5、报价货物的产地、品牌、规格、参数、性能等说明。
6、所投产品的样品。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制造厂商授权委托书。
8、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9、供应商企业情况简介。
10、响应人必须提供产品的正品证明、全部技术参数及样本及响应单位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材料组成响应文件,装在一个袋里密封,封口处盖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有响应单位全称。
七、询价报名时间及地点:
1、供方应按照采购要求提供合格灭火器,其报价包括从供货、安装到验收合格结束及质保期内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2、参加单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五仟元整,未中标者,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退回,中标者保证金即转为履约保证金。不交纳保证金者谢绝参与投标。
3、询价报名时间:2018年7月25日至2018年7月31日
4、询价报名地点:兰溪市人民医院物资采购中心
5、联系电话:0579-88669050 联系人:宋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