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兰溪市招投标工作管理有关规定,本招标项目兰溪市人民医院急诊重症监护室(EICU)改造工程,项目业主为兰溪市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兰溪市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投标资格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兰溪市人民医院急诊重症监护室(EICU)改造工程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兰溪市人民医院
2、招标内容:业主确认的设计简图内的约240㎡室内改造及安装工程,本次招标工程预算价为人民币:49.3218万元(其中预留金2万元)。
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4、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仅限兰溪市注册企业可投)。
2、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的社保缴纳清单)。
五、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由本单位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前来办理:
1、企业单位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
2、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或资质等级证书二维码能够被识别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3、建造师证书、建造师B类证书;
4、《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需兰溪市建设局备案)或有效的《兰溪市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表》;
5、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建造师在本投标企业的社保缴纳个人清单。
以上资料均应递交原件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联 系 人: 高先生 施先生
联系电话:18757619690(519690) 13857900015(676015)
兰溪市人民医院
浙江展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8 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