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兰溪市人民医院“巾帼文明岗”工作守则
1.热爱本职,忠于职守,塑造白衣天使的形象,对工作极端负责,对病人极端热忱。
2.满足病人生理、心里、安全、求和、爱美的需求,使之处于最佳心里状态。
3.尊重病人权利,平等待人,使用文明语言,讲究服务艺术,耐心周到,做病人利益的忠实维护者。
4.审慎守密,不泄露医疗秘密和病人的隐私。严守法规院规及操作规程,慎独自律,安全医疗,为民负责。
5.求实进取,勇于探索,刻苦专研业务,对技术精益求精。
6.尊重领导,热爱集体,,对同事以诚相待,互敬互让,遵守职业道德。
7.仪表整洁,举止端庄,文明礼貌,遵纪守法,助人为乐,遵守职业道德。
8.廉洁奉公,不接受病人的馈赠,不言过其实,不弄虚作假,自觉低值不正之风。
9.爱护公物,勤俭节约。
10.以奉献为本,自尊自爱,自信自强。